编者按
近日常话短说撰文【解局】某省广电网开100个门店?!,有人为创新和格局点赞,也有人直言这是主业守不住了才搞的副业。
广电究竟如何才能搞好主责主业摆脱当下困境?有一位同仁专门发过来了一篇投稿,发表了自己的相关看法和意见,原文标题为《广电行业:急需一场“内卷式”竞争的综合整治》,经常话短说编辑修改分享如下。
2024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 恶性竞争;同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综合整治“内卷式” 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 2025-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 竞争;2026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继续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内卷式”低水平同质化存量竞争、恶性价格战,已经造成部分行业陷入恶性循环,行业整体效益不增长甚至亏损的艰难局面。这种内耗式竞争已经引发了国家高层的高度重视。
广电行业内卷的实际情况
广电行业存在内卷吗?答案是肯定的。
广电行业的主要产品是电视接入服务。2015年“三网融合”从试点进入全国全面推广,“电信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不得从事通信业务”的行业壁垒被彻底打破,电信企业大踏步进入电视接入服务。
10年来,广电企业电视用户规模快速萎缩,特别是近几年广电企业经营形势严峻、举步维艰,全国广电企业几乎均处于亏损状态。全国10家上市广电企业连年亏损,其中贵广网络2024年亏损10.84 亿元,2025年亏损14.21 亿元,陕西广电网络2024年亏损10.59 亿元,2025年亏损14.99 亿元。其次广电企业员工欠薪和裁员成为普遍现象。广电企业经营状况可谓触目惊心、哀鸿遍野。
电信企业在电视服务上的“内卷式”恶性竞争主要体现在以下这几个地方:
(一)双方竞争的基础条件不对等
“三网融合”政策始于2009年,2012年首批试点,此时三家电信企业全国一体,基础网络全程全网;而广电企业尚未实施“全国一网”整合,广电连三网融合核心市场主体都没有。至2014年5月才挂牌成立国家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时至今日都未能完成“全国一网”整合的历史任务。
当国家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深陷网络整合泥潭时,其市场机遇已经丧失,各地省网面对电信来势汹汹的竞争,根本没有抵抗的能力,广电在行业体制改革和基础网络承载上具有天然的巨大短板,其原先庞大的基础用户迅速流失,河南、湖南、四川等地部分县级广电网络用户几乎全部流失,一个原本10万用户体量的县级广电网络到今天只有不到5000户。
“三网融合”政策伊始就注定这是一场双方实力严重失衡的竞争,是一场组织严密、装备精良的国家队、正规军对赤手空拳、散兵游勇地方武装的一次全面收割,是电信企业对广电的单方面“碾压”。
(二)极致内卷的市场竞争手段
试点时期电信企业在竞争的主要手段是低价竞争。
广电企业的有线电视价格受本地物价政策管控,重庆地区基本收视费城市25元/月、农村20元/月;电信企业电视服务价格不受物价政策约束,价格为10-15/月。试点时期双方虽然存在较大的价差,但受市场反应影响,这种竞争尚处于温和时期。
“三网融合”全面推广时期电信企业竞争的主要手段是捆绑销售。
电信企业部分竞争也异常激烈,很快部分电信企业发现了电视业务对用户黏性的重要作用,捆绑销售成为主要手段,电视服务成为赠送产品。移动公司实施“58元套餐赠送宽带和电视服务”,其后其他电信企业跟随模仿。
这种捆绑销售直接将电视接入服务价格打到零价格,直接导致广电企业电视服务销售陷入困境,不仅新增用户大幅减少,存量用户也快速流失。经济常识告诉我们,当竞争对手将价格卷到零的时候,无论你采取任何措施都难以在这个产品上取得收益。
赠送电视产品以增强用户黏性的行为在初期特别是第一家企业实施时的确发挥了作用,但当全部电信企业都这样做的时候就演变成了同质化恶性竞争,反而增加电信企业成本负担,成为了企业发展的拖累。
更严重的是电信企业的这种内卷式竞争严重伤害了广电企业的发展,抢夺了广电的用户,致使广电网络巨大的网络资产闲置,整个行业陷入下行衰落。
当前几乎全部广电省网的困境正是其写照和后果,这种电信和广电行业均未因此得利的“内卷式”竞争应当到了该整治的时刻了。
内卷式竞争预期分析
2022年9月,广电企5G移动通信业务正式上线,可以预测在没有政策管控任由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广电势必采用彼人之道还人之身的市场策略,从低价开始发展通信业务,后期也可能采用捆绑销售将通信产品打到极低甚至是零价格。
这是广电面对电信企业竞争不得不采用的市场应对措施,当前行业充满着这种冲动欲望,只是受制于当前的技术和政策条件未能成为现实。若真如此,对通信行业也并非好事。
2026年7 月,国家广电总局在北京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 思想推动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研讨班”,曹部长的主题报告提出了“想法设法推动行业用户回流,营收止跌回升”的要求,行业用户回流的关键就是要实施一次电视服务方面的“反内卷”整治,电信企业全面将电视服务产品捆绑赠送的行为是典型的恶性竞争,不仅无益于自身增长,还严重威胁广电企业生存,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必须得到整治和规范。
2026年,通信行业增速放缓,工信部开始实施“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对于刚刚踏入通信市场的广电来讲面临一个尴尬局面,广电企业的通信产品不再享有低价换规模的空间,而传统的电视业务已经被竞争对手打到了零价格。
既然通信产品要反内卷,那电视产品就也应该反内卷,广电总局要坚决整治将电视服务卷到免费的捆绑赠送行为,否则广电企业将雪上加霜。
意见建议
因此,如下建议:
(一)电信企业电视服务市场价格纳入价格管控
电信企业电视服务价格由自身定价,不受任何物价管控,政府应该给予纠正,严禁将电视产品作为赠品,市场侧必须明码实价向用户公布真实销售价格,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工信部门反内卷的办法,根据各地物价水平,对电视产品销售价格给予指导价,低于该价格应该给予相应处罚,引导行业重回合理、可持续发展势态。
(二)电信企业采购电视集成播控信号价格接受广电主管部门的价格指导
电信企业敢于将电视服务价格卷到零价格,其另一个根本原因是其从电视台采购电视集成播控信号价格十分低廉,从经济上具备免费赠送的巨大空间。
根据国办发〔2015〕65号《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内容播控权归属广电(最终归于电视台),内容播控要做到双认证双计费。可实际情况是双认证双计费并没有完全实现,电信企业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得到了广播电视信号,从而极大的方便了电信企业将其作为营销赠品推向市场。
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应从维护行业秩序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集成播控信号的交易价格实施管控和指导,并完善双认证双计费制度真实落地。
(三)赋予中国广电全国统一的电视集成播控权
中国广电作为国家顶层设计的三网融合最重要市场主体却没有掌控广播电视内容播控权,集成播控主体是非市场竞争主体的中央和省市等各级电视台。
中国广电及省级网络公司在与电信的竞争中没有集成播控信号的定价权,缺乏最重要的核心竞争武器,却在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宽带出口等方面处处受制于对手。
因此,“三网融合”要形成科学合理、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将全国广播电视集成播控功能(包含IPTV/OTT)逐步赋予三网融合最重要市场主体中国广电和省网,否则“三网融合”注定是一场难以胜利的仗。
2026年,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反内卷整治已经开始,我们广电行业也需要高质量发展,我们的反内卷什么时候进行?
基层广电人热切盼望、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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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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