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巡礼】法治广电建设迈上新台阶
陈林| 国家广电智库| 2025-10-14
【流媒体网】摘要:要创新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推动大视听普法走深走实,在全行业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以高质量的广电法治建设为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导 读:

      “十四五”期间,全国广播电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思维破解改革难题,运用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系统性重塑大视听法规政策体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拓展法治宣传,广播电视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以强有力法治保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广电系统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以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把党的领导贯穿广播电视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广播电视强国。

一、广电视听法律法规体系系统性重构,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电总局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系统研究、整体重构《广播电视法》,推动将《广播电视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修订)》等广电立法项目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相关立法规划计划。推动《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第四次修订,以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夯实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治本之基。积极配合重要领域涉广电法律法规修订。对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爱国主义教育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提出意见,为涉广播电视业务高质量立法修法建言献策。

      (二)全面完善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行业规制体系

      广电总局印发《体系化制修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规性文件工作方案》,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管理办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以法治破解改革难题,运用法治方式巩固改革成果,助力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

      全面完善广播电视治理规则和标准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矩可循。一是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出台《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以规制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切实改善广电视听行业生态。二是视听新业态和内容新形态管理政策持续跟进,出台《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网络直播、短视频、微短剧等内容新形态全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三是行业标准、自律规范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强化,修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统计制度体系、广播电视局实验室标准化管理体系,发布《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等上百个行业标准文件,发挥规划、标准、制度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四是技术管理与发展政策全面强化,联合印发《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载音视频管理的通知》《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规范视听行业新技术应用提供管理依据,为加速新技术对广电视听全方位改造提供政策指引。

      (三)积极指导地方立法,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北京、江苏、四川、山东、福建、江西、云南等省(市)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服务保障进行地方立法、制修订地方广电条例,不断把改革发展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举措上升到法规层面,形成中央和地方紧密衔接、立法与实践相互促进的法治工作格局。如江苏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全国首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办法》。

二、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广电”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一)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和职责体系不断优化

      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广电行政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协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从源头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新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受理和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广电总局编制完成《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助力广电视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协同化水平明显提升。广电总局印发《广播电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播电视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明确广播电视领域听证规则和流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指导规则、标准、办法等制度,保障和监督广播电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加强部门间衔接联动和综合执法。与文化旅游、网信、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文件,健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联动效果。

      加强广播电视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全面规范播出机构和制作传送机构管理,依法开展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互联网电视违规直播和非法频率频道整治工作,维护广播电视传播秩序;依法加强广告播出管理,重点整治非法医药广告播出,优化广播电视播出秩序和发展环境。

      (二)“放管服”改革深化拓展

      政务服务数字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得到显著提升。广电总局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制定工作,建成全国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管理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等十多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许可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便捷化得到明显提升。各地升级广电视听政务服务平台,梳理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简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全面推行广电政务服务数字化、标准化工作,由“不见面办、立即办”向“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乃至“移动办、掌上办”升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江苏、湖北、北京、广东等地创新优化行业治理方式方法,通过强化视听行业社会责任建设、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式,构建以“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行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广电总局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相关政务信息数据资源与国家平台的同步共享及授权管理;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规划备案和内容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促进广电视听内容供给的若干举措》等文件,“抓作品”和“抓环境”相结合,营造良好创作传播政策环境。各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营造公平竞争、可预期、促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广电视听普法工作卓有成效,法治社会建设根基持续筑牢

      普法责任制更加健全。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具体内容,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契机,全媒体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强化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双向融合,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通过举办法治骨干培训、法治讲座、编写发放普法资料、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媒体公益普法机制更加完善。各地广电行政部门积极引导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加强法治频道、法治节(栏)目、网络视听法治传播矩阵建设,贯通电视、手机、平板、车载等各类终端和平台,通过媒体报道、新闻评论、影视节目、短视频、微短剧等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跨屏、跨域、跨网、跨终端有效衔接,丰富和拓展全媒体法治宣传主阵地。

      “法治视听”模式创新升维。广电媒体积极开办《普法说》《法治进行时》等法治宣传和舆论监督栏目,广泛利用应急广播系统“送法到基层”,让法治宣传更通俗易懂接地气。创作机构和视听平台加大电视剧、短视频、微短剧、微动漫等法制题材作品创作力度,《巡回检察组》《狂飙》《扫黑风暴》等一批现象级法治题材电视剧成为讲好法治故事、传播好法治声音的最好素材。创新“大视听普法”形式手段,积极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网络直播、微短剧等视听手段创作大量网络普法作品。例如,广电总局推出“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创作计划,2024年以来共推荐《法官的荣耀》等35部剧目,以生动鲜活的视听语言演绎法律知识、展现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

      展望“十五五”,广播电视系统要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法》立法进程,健全体系化的行业法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体系,加强超高清、生成式人工智能、未来电视等广电新质生产力政策供给,建成与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相适配的法规政策体系。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系统性突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创新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推动大视听普法走深走实,在全行业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以高质量的广电法治建设为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荆泽慧

分享到: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流媒体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流媒体网所有,转载需注明出处。非本站出处的文章为转载,观点供业内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