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书生/品书(1):传播之前是生产
高书生| 想起来就说| 2026-01-19
【流媒体网】摘要:生产力是传播力的决定性因素,生产向前进,传播无不胜。

  读《数字文化的崛起:生产、传播和实践》有感

  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马晓悦教授邀我为她和张窈副教授合著的《数字文化的崛起:生产、传播和实践》(科学出版社,2024年)一书写书评,认真拜读,感触良多,并被两位教授独特的视角、独到的见解、独创的范式所吸引。

  数字文化是个新范畴,正如两位教授所言,其前身叫网络文化,具体是指基于互联网而生长的文化新业态,比如,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网络游戏等。很长一段时间,网络文化是网信部门的专用术语。数字文化被赋予新的涵义,是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之中。这份于2022年1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重要文件明确提出: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并把数字文化同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文明相并列。

  如何打造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上述重要文件提出了三大举措:一是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引导各类平台和广大网民创作生产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二是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三是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打造若干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数字文化、网络文化、文化数字化,这三个范畴在同一份文件同时使用,如何把握是对两位教授学术功力的考验。

  两位教授在前言开宗明义:数字文化以互联网为载体,突出技术革命引发的文化传播范式与文化消费的变迁,作为一种新的文化生产与传播方式,能够推动文化在移动互联网中进行个性化、社交化、智能化传播,为受众带来沉浸式的文化体验,并逐渐应用于文学、艺术、科学、教育等领域。显然,两位教授所使用的数字文化范畴,是同网络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一致的。搞清楚这一点,对于理解两位教授在书中所提出的观点、揭示的规律,是非常重要的。换句话说,两位教授在本书探讨中基本不涉及文化数字化。

  两位教授引入“用户”一词替代“受众”,从而揭示数字文化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角色互换,强化数字文化的生产性,这一范式具有重大意义。

  消费是互联网的天然属性,无论是PC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本质上都是消费互联网。互联网催生了消费新模式、新方式和新业态,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并把消费推向了极致,却改变不了其消费属性。两位教授洞察到互联网的这一局限性,引入了“用户”一词,恰如“四两拨千斤”——打破了传统传播中“受众”作为信息接受者的被动局面;更适合数字时代的媒介转变;数字媒体借助技术,使得人人成为生产者。基于这样一个全新视角,两位教授建构起数字文化从生产到传播再到消费的知识体系,并形成数字文化传播效果的评价体系。

  谈传播,不能丢掉生产。生产力是传播力的决定性因素。生产向前进,传播无不胜。两位教授以其独特的视角和严谨的逻辑,深入探讨了数字文化在当代社会的生产机制、传播路径及其实践应用,它既为学术界提供了数字文化研究的范式革新,也为政策制定者与产业实践者绘制了一幅协同发展的路线图。

  书中有两处提醒两位教授引起重视:一是提到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时,关于“仅指文化产业的内容,并不涉及事业部分”的评价是不准确的,文化产业分类标准是包括事业和产业的“全口径”;二是谈论资源建设标准时,遗漏了我国提案创建的关联标识符国际标准(ISLI,ISO 17316:2015)。

责任编辑: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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