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中央重磅文件对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出新要求
陈林| 国家广电智库| 2025-06-12
【流媒体网】摘要:探索有线电视通过FAST频道方式提供专业化、差异化视听服务内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作为重点任务,从制度保障、供给理念、资源配置、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为“十五五”时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提出了要求,也对做好当前广播电视“双治理”、频道频率精简精办、新型广电网络建设等都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把标准作为全方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与效的制度保障

  《意见》提出,要“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细化制定分地区分领域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推动以标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一是健全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四级标准体系架构。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系统性、层次性和协调性的要求,构建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和基层服务机构4个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框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出台,首次明确了包含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并于2023年实现动态调整。各省(区、市)和基层服务机构对标国家标准,立足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一些行业领域专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也逐步建立。这次《意见》出台,将有力推动广播电视行业基本公共服务专项标准制定,引导各地细化优化地方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推动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建成。

  二是明确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设路径和重点。《意见》新提出要细化制定分地区分领域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这是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细化和深化,也是“十五五”时期推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性保障和重要抓手。广播电视行业要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照国家界定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广播电视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明确通过何种方式为哪些服务对象提供哪些服务内容,让服务项目清单更好地体现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基本质量标准既要划出保障看电视、听广播的底线要求,也要在服务内容上明确最基本的质量标准是什么,为推进均等化提供最基础的参照。均衡评估办法则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拟制的文件,做好广电领域和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测评估,推动各地对照基本质量标准,找准差距、查漏补缺,补齐均衡发展短板。基本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均衡评估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在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引领和指导作用。

  三是以标准动态调整提升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性。《意见》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对适时将广播电视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供了政策依据。此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在保持总体结构与2021版国家标准一致的基础上,对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增”“提”“优”,并规范完善了41项服务项目的表述,如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删除了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来提供听广播、看电视服务的限定性要求,对直播卫星覆盖区域之外的公共服务标准,不再限定传输方式,为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公共服务开辟了政策窗口,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从注重传输覆盖向注重用户服务转变。

  广电总局积极在全国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有线电视“基础包”试点工作,各地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调整和优化,如广东、浙江、山东、安徽、四川、甘肃等地出台政策,将推进特殊群体免费或低收费收看有线电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上海等地还将有线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等纳入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了验证,提供了借鉴。

  四是明确新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优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意见》提出“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符合条件的新增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优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这一政策是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事项调整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对公共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体制机制改革新举措,有利于引进市场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也有利于广播电视机构,特别是各地有线网络公司、融媒体中心发挥专长优势,争取更多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推动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明显,《意见》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人口变化相协调,按照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适用、保障有力要求,优化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从以覆盖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

  一是适应“一老一少”人口结构变化,促进频道频率精简精办与公共服务供给相结合,做精做优老年和少儿频道频率。各级广播电视台在推进频道频率精简精办工作中,应加强中央级台和省级台老年、少儿频道频率建设,为老年人、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内容与服务。例如,湖南台将公共频道转型升级为专注老年群体的“爱晚频道”,优化节目编排和呈现方式,构建立体化老年内容生态;安徽台将小说评书广播频率改版为老年广播,打造专属老年听众特色栏目,并依托频率整合社会养老资源,布局线上线下养老产业,使广电服务供给匹配人口新变化。

  二是适应区域人口增减分化,增强县域广电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数据显示,我国县域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52.9%,以县域为单位,以城带乡、推进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是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大势所趋和内在要求。因此,在资源配置上,要加强中央和省级层面公共服务内容共享平台建设与贯通,为县域广电机构提供更丰富优质的视听内容。同时,注重增强县域广电机构内容和信息服务供给力,全面推进广电视听与文化、旅游、健康、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业态融合发展,创新服务形态、服务产品、服务方式,努力为在地常住人口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基本视听节目服务和基本信息服务,争取在县域公共服务规划布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人才调配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三是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广电新型网络建设过程中,要根据无线、卫星、有线、IPTV等视听传播渠道的技术特征、传输覆盖特点和服务场景,明确其各自在公共服务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既要巩固提升地面数字电视、直播卫星等传统渠道保障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在全国覆盖、增强民族地区认同感归属感、促进周边国际传播中的基本作用并予以保障,又要积极探索在边远农村地区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将有线电视部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三、以数智化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

  《意见》提出“推动数字智能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明确了数字化、智能化是未来公共服务发展方向,也为广播电视以技术破除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壁垒、时空壁垒、行业壁垒等提供了新方法新手段。当前,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不断更新迭代,深刻改变了信息生产、传播方式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大数据成为文化公共服务的核心生产要素,国家文化专网成为数字公共服务的核心载体,音视频服务成为信息交流与文化产品获得的最基本方式,给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因此,各级广电机构要发挥视听特长,充分利用好广电公共服务软硬件设施资源,积极汇聚和共享文体领域数字化文化资源,嫁接各地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项目,推动形成以广电机构为主载体的区域数字文化建设共同体,将丰富的数字化文化资源拆分、组合成细分模块,为基层文化机构个性化、在地化调用文化资源提供支持服务,以数智技术优势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例如,宁夏灵武市借助国家文化大数据分平台建设,推动将六盘云·智慧家庭电视云平台作为连接广大群众的重要枢纽,为广大乡村用户提供丰富的电视节目服务和综合信息服务。

  另一方面,深化文化与科技融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方式方法,推动视听公共服务供给和需求实现精准匹配、精准满足、精准保障。例如,利用大数据捕捉群体文化消费趋势,分析地方居民文化需求,提升公共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用户收视体验,根据用户画像、用户场景精准提供服务内容。与此同时,积极应对公共服务新技术、新场景、新需求,探索有线电视通过FAST频道方式提供专业化、差异化视听服务内容,谋划建设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垂类大模型,推动广电公共服务从“基本节目服务”向“基本节目服务+基本信息服务”转变,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作者单位: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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